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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吉市:2016年我州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*高上限为4020元*低下限为402元

2017-05-25 18:12

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统一调整。调整后,我州职工月缴存额*高上限为4020元(其中:个人缴存2010元,单位为职工缴存2010元)。*低下限为402元(其中:个人缴存201元,单位为职工缴存201元)。调整后比上年度职工月缴存额*高上限3584元增加了436元,比去年职工月缴存额*低下限358元增加了44元。